《膳夫经》云∶凡肉久置,合器中食之,杀人。内容:《养生要集》云∶河图帝视萌日,违天地者,凶。
一阴一阳,相须而行。兼名菀云,一名紫实,一名紫KT,一名缥蒂,一名六俗,一名含须。
孟诜云∶食之少,有益髓。 又云∶诸果合诸螺蜊食,令人心痛,三日一发。
麻黄汤用桂枝为臣,亦以其辛甘发散为阳,若谓其实表止汗,将安用之?《苏敬注》云∶孽者,生不以理之名也,皆当以可生之物为之。
如曰∶“尺外以候肾,尺里以候腹中”,所谓腹中者,何物也?若势缓而色鲜红,宜以葛可久十灰散、阿胶、血余灰之类止之。
《七卷经》云∶味辛,温,不可食,伤人心气。营气之行于昼者,阳经中有阴经;行于夜者,阴经中有阳经。